从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到1月28日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开票经济”被频繁提及,引发关注。
“开票经济”是当前部分地区违规招商引资和“内卷式”竞争比较突出的表现形式。较为典型的情况,是一些地方通过违规实施与税收挂钩的财政返还等方式,招引仅从事开票业务的各类平台或“空壳企业”到本地落户,以及一些企业出于做大业绩、获取融资等目的,通过关联企业之间“循环开票”“相互开票”,人为做大销售收入,给当地GDP注水,造成“数字繁荣”假象。
靠数字操作制造经济繁荣的假象危害深远。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开票经济”违反税收征管法、税收实体法以及发票管理办法,既破坏经济税收秩序,造成国家实际财力损失,又损害了公平竞争环境,割裂全国统一大市场,还可能因企业粉饰业绩、违规借贷,引发其他风险,严重背离党中央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
“开票经济”如何治理?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要求各级税务部门严格落实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专项治理既定措施,深入纠治“开票经济”问题。
发票数据显示,今年1月1日至3月25日,违规招商引资企业较为集中的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再生物资回收、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组织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道路货运服务等六类行业开票金额同比下降4.7%,降幅较去年全年加深3.4个百分点。其中,中部地区整治效果尤为明显,六类行业开票金额同比下降6.2%。纠治“循环开票”“相互开票”也取得初步成效,1月1日至3月25日,此类企业较为集中的批发业开票金...